中央税收法规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财税法规 > 中央税收法规 >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税函[2009]1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规范和加强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管理工作,税务总局制定了《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备案报告表
  2.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申请表
  3.非居民享受协定待遇身份信息报告表(适用于企业)
  4.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身份信息报告表(适用于个人)
  5.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执行情况报告表
  6.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