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深圳、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中华会计网校
- 发布时间: 2011-1-17 16:37:46
- 来源: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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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地税函[2008]14号
佛山、茂名、揭阳市地方税务局:中华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威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提取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函〔2008〕38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粤地税函[2008]14号
佛山、茂名、揭阳市地方税务局:中华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威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提取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函〔2008〕38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