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国际税务管理处职责》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11-1-17 16:45:09
- 来源: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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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地税函[2008]14号
广州、深圳、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根据企业所得税制改革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际税务司(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职责〉的通知》(国税函〔2008〕 57号)精神,省局对省局国际税务管理处的职责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粤地税函[2008]14号
广州、深圳、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根据企业所得税制改革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际税务司(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职责〉的通知》(国税函〔2008〕 57号)精神,省局对省局国际税务管理处的职责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