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11-1-17 17:23:53
- 来源: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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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地税函[2008]676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发深圳),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2009年在执行《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过程中,要注意了解实施情况,对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省局反映。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