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11-1-17 15: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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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2009]1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规范和加强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管理工作,税务总局制定了《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备案报告表
2.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申请表
3.非居民享受协定待遇身份信息报告表(适用于企业)
4.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身份信息报告表(适用于个人)
5.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执行情况报告表
6.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