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收法规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地方税收法规 > 正文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公布广东省第一批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名单的通知

粤地税函[2008]676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民政厅《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法〔2009〕60号)的有关规定,经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民政厅联合审核,现将我省第一批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确认名单(81家单位,名单附后)予以公布。

  附件: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名单(第一批)